国家药监局通告,盐酸氟西汀胶囊、感冒软胶囊、六神胶囊等7种药品不符合规定,停售、召回,药店快排查。
8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 第60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显示,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具体如下: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苏州俞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盐酸氟西汀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合维生素B注射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可见异物。
经大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通化金恺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滑膜炎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南雪樱花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感冒软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崩解时限。
经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雷允上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六神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南宁德致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双黄消炎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湖南恒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精制冠心片检出金橙Ⅱ。
通告要求,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附:11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