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政治条件:申报人员需要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需为合格以上等次。
岗位要求: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评聘结合的原则,申报人员数和空缺岗位数按照1:1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申报职称要求人岗一致,借调超过6个月的,不得申报评审;已脱离专业技术工作从事管理等岗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未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科室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职业资格(准入条件)要求:申报医疗类、护理类职称,应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评审专业须与注册执业范围一致。多点机构执业医师应通过主要执业机构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申报正高级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聘任满5年。具体到副高级资格,根据不同的学历背景,有不同的资历要求,例如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5年;或者在职期间取得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受聘担任主管药师职务满7年等。
这些条件确保了申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同时也体现了对职业道德和继续教育的重要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