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健委开展云南省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

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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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医师定期考核分为执业医师考核和执业助理医师考核。考核类别分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和公共卫生。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通知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 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0年12月31日前执业注册满2年(以首次注册时间开始计算),且未参加过医师定期考核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2018 年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二、考核周期

 

本次考核时间周期为医师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执业期间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三、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由医师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负责初评,考核机构复核。

 

(二)业务水平测试

 

1.测试范围

 

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专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以及人文医学等内容。

 

2.测试内容

 

(1)执业医师。一般程序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个执业类别,专业基础题50 题,人文题50题,四新理论知识20题,共120道题。简易程序考人文医学知识5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60题。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

    (2)执业助理医师。一般程序分临床、中医、口腔、公卫四个执业类别,专业基础题50题,人文题50题,全科医学知识1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120道题。简易程序人文医学知识50题,四新理论知识10题,共60道题。考试时间为 60分钟。

   四、考核程序和时间安排

 

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包括:考核、申请考核结果复核、暂停执业、再次考核(补考)、申请考核结果复核、注销注册等考核程序,具体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五、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通知考试人员

    各级卫生健康委(局)、定考办及考核机构、卫生机构按照职责职能和管理权限及时将考试时间及考试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应考试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参加考核的医师,登录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网址:http://ynysdk.yiboshi.com),进入“学员”入口,输入账号、密码点击“登录”确认报名信息,首次报名请点击“首次登录,点击注册”填报信息进行报名。

    2.请认真逐项填写并上传有关材料,检查自己所填写的执业类别、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

    3.多机构备案执业的医师以第一执业地点为单位报名参加考核。凡不在原单位工作的医师(包括读研究生、调离原单位、辞职、退休后原单位不再返聘等)应以目前的工作单位报名参加考核。

    (三)审核要求及时间

    1.各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应根据文件要求,准确地掌握免考和简易程序的执行标准并严格审核。

    2.各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并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对已报名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初审评定,并提交至考核机构。

    3.各考核机构应及时并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对医疗卫生机构初审评定的已报名医师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复审评定。

    4.经医疗卫生机构、考核机构、省定考办审核,不符合简易程序考核条件的医师,按照一般程序考核;不符合免考条件的医师,按照其审核确定的考核程序参加考核。

    (四)考场安排

    各州(市)定考办负责落实当地考点、考场,统一组织考试,做好考场监督等考务工作。各州(市)定考办请根据考核工作时间安排落实考场情况,按要求填写考场信息登记表和计算机考试测试情况反馈表报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技术邮箱(453109495@qq.com) 。

    (五)考场预约

    报名成功的医师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预约考场。

    (六)准考证打印

    考场预约成功的医师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七)合格分数线划定

    2020年度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试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合格分数线均为 60分(含 60分)。

    (八)考核不合格人员认定

    1.凡医师无故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或以欺骗手段取得考核合格结果的,判定为考核不合格。

    2.参加考核的医师“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业务水平”三项考核中其中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考核不合格。

    (九)成绩公布及查询

    考试结束后,医师可于规定的时间登录“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十)申请考核结果复核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 30 日内,向考核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根据上述规定,为统一全省的暂停执业和注销注册时间,我省对申请考核结果复核时间段进行了统一规定,请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医师在规定时间段内逐级向省定考办提出复核申请。超出规定时限者,不予受理。

    (十一)合格标贴发放

    成绩公布及考核结果复核结束后,省定考办将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中的考核结果,向各州(市)定考办、省级各直属考核机构发放全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合格标贴。每位考核合格的医师在本次考核时段内(2019-2020年两年内)只有一枚合格标贴,请妥善保管并粘贴在医师执业证执业记录栏空白处。

    六、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

    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由所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七、其他

    (一)符合免考条件(详见附件2)的医师,必须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中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医疗卫生机构初审、考核机构复审,再由省定考办审核后,符合免考条件的,即为本周期考核合格。无法提供或不及时提交免考证明材料的,按照不符合免考条件参加相应程序的考核。

 

(二)公派参加援外医疗队、公派出国留学,且在本年度内无法回国参加考核的医师,必须在考试报名时间内由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逐级审核上报到各州(市)定考办批准后报省定考办审核,省定考办审核通过后,由医师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于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云南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中报名,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由卫生机构初审、考核机构复审,再由省定考办审核后,决定考核结果。

 

(三)为严肃考场纪律,医师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试。各州(市)应严格执行《考务手册》 和《考场纪律和要求》的规定,对违纪违规的医师可参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使医师定期考核业务水平测评公平、公正进行。

 

(四)有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的部分州(市),民族医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由州(市)定考办自行组织出题、考试,考核结果报省定考办,同时将试卷上报备案。

 

(五)为便于医师更好地掌握本周期定考应知应会相关内容,医博士网可提供网络视频课件及模拟练习题库,考生有需要的可自行与医博士网联系。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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