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30 日,国家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信息: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中央财政按照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随后,各地纷纷响应,发布了一线医务人员防疫期间补助及激励政策。下面为大家整理了部分地区发布的通知。2 月 9 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1. 明确参与新冠病毒防控医卫人员将获补助,每人每天 200-300 元不等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原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按照每人每天 300 元予以补助;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每人每天 200 元予以补助。同时,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连续奋战、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的医护防疫人员,在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每人 6000 元的一次性慰问补助。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对在疫情防控救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医疗卫生人员,在职称评审时优先推荐,岗位聘用时优先聘用,可破格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在省政府特殊津贴评选中予以倾斜。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一次性慰问补助以及职称评审优待,不得不说安徽省的政策虽然来得晚,但是依旧诚意十足!2 月 1 日,广东省总工会印发《广东工会关爱帮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护工作者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提出:1、广东省的医护和疾控人员因公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一经确诊,每人将一次性获得3万元救助金;2、医护和疾控人员确诊感染后,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确诊受感染的,每人将一次性获得 5 千元救助金(每个家庭亲属救助总金额最高 2 万元)。这样的补助金,应该是所有人都不想获得的,但是谁也无法预知明天和意外谁来的更早,对于这样补助保障,比说啥都可靠。2 月 7 日,江苏省人社厅会同江苏省卫健委联合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职称评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的专家和医护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可享受系列倾斜政策,激励关爱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专家和医护人员。日前,福州市也提出 7 条措施,激励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担当作为。其中关于落实补助政策,也作出了明确说明: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额。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等一线工作人员,应认定为工伤,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或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疫情防控期间,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一类标准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工作补贴。各县(市)区要统筹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情况,落实加班误餐通讯补贴和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参照省直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发放疫情防控工作食堂补助,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类似政策,内蒙、天津、青岛等地都发布了重要通知,各地单位为了能让基层医生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不论是慰问还是补助,这无疑是对所有一线医务人员的付出与努力的认可。对于我们乡村医生来说,这才是最重要的,让国家看到,这个默默在基层发光发热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