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一线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晋升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且优先评定。获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聘一级职称。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
《通知》要求,坚持在疫情防控一线近距离观察了解和识别干部,对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基层干部大胆提拔使用或优先晋升职级。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发现、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
同时加大党费拨付力度,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基层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
疫情防控期间,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对在疫情防控中承担重要职能、援鄂任务完成好、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等,可一次性核增当年绩效工资总量。各县(市、区)可统筹考虑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一线工作人员,建立工伤认定及待遇支付绿色通道;对罹患疾病或牺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通知》还提出开展人才项目专项遴选,分级遴选1000名左右在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各类人才,省市重点人才计划遴选100名,省“特支计划”遴选10名。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因疫情防控,需要紧急补充医护等工作人员的,可简化招聘程序,设立招聘绿色通道。
对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的先进典型,按规定及时予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受表彰的医疗和公共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所在地区或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
来源:安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