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广东省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
其中有些亮点内容,小编整理如下:
01
“组团式”紧密帮扶
县域统一发展
《方案》中提到,省医疗服务能力较强、人才资源相对集中、帮扶工作基础较好的54家三级甲等(以下简称三甲)公立医院“组团式”紧密型帮扶78家县级公立医院,其中37家三甲综合医院帮扶57家县级人民医院,17家三甲中医院帮扶21家县级中医院。
精准、明确的帮扶,会全面带动提升县级公立医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在县域医共体内,除了落实县域医共体在日常运行、人员管理、内设科室和岗位设置、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还要做到“六统一”。
统一行政管理:牵头医院对各成员单位实行一体化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法人资格、机构性质、职工身份、投入保障保持不变,功能定位与职责任务不变,其法定代表人可由牵头医院负责人担(兼)任。
统一人员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人员由县域医共体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牵头医院拥有对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命权。
统一财务管理:县域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由县域医共体统一管理。财政投入资金及时拨付县域医共体,按规定的资金用途安排使用。
统一质量管理:县域医共体内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环境卫生、医疗废物等管理执行统一标准,牵头医院承担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统筹使用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逐步实现县域医共体内医疗质量同质化。
统一药械管理:县域医共体设立唯一药械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实行药械统一采购和配送、药款统一支付,支持以县域医共体为单位在药品采购平台自行议价,县域医共体各成员单位的制剂可在医共体内部流通使用。
统一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县域医共体内部各单位信息系统,统一运营维护,逐步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的连续记录和信息共享,建立远程会诊和影像、心电等远程诊断中心。
02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
人均薪酬上升纳入考核
《方案》中指出,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财政供给,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县域医共体持续发展的薪酬制度。
医务人员收入由县域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调动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内生动力。鼓励对县域医共体及其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
在《方案》中的评价指标体系中,还将“人均薪酬比有上升”纳为考核指标。
03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广东省实行医保部门与县域医共体统一结算,在粤东粤西粤北以及惠州、江门、肇庆等15个地市各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医保支付方式综合改革试点,引导县域医共体主动做好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
完善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付费方式,推行以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住院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制定有利于促进县域医共体内双向转诊的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县域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医保经办便民化水平。
鼓励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卫生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
04
改善基层待遇
解决基层养老、住房等问题
为完成以下目标:
到2022年,通过人才招聘、引进、培养和技术人员下沉等措施新增卫生人才3万人,基层卫生人才数量从10万人增加到13万人,其中中医增加2000人,每千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从2.62人增加到3.5人;累计培训全科医生1万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从2.1人增加到3人;医护比从1:1.14增加到1:1.25,基本解决基层卫生人才不足问题。
通过人才培训、学历提升教育、职称评审改革等措施,基层医师大专以上学历从72.1%提高到80%以上,本科以上学历从32.6%提高到40%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从29.2%提高到35%以上,高级职称从9.9%提高到15%以上
广东省还出台了《广东省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增量提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人才方案》),其对基层队伍提质、提量提出以下措施:
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开展在职教育
《人才方案》中表示,为进一步扩大我省医学院校医学人才的培养规模,扩大订单定向培养医学生规模,2020年起每年招生2000人,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并纳入提前批录取,鼓励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增加培养计划。省级财政对韶关学院、嘉应学院医学专业给予专项补助。
分层、分批开展基层卫生人才在职学历教育,继续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农村卫生人才参加学历教育给予学费补贴,提升基层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才学历。
建立培训基地,推广不少于100项适宜技术
为提升人才质量,除了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三羊计划”“填洼计划”等培训项目外。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个地级市各建立一个基层卫生人员实训基地,对基层卫生人员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实操性强的专业技能培训和考核评价。
实施卫生适宜技术推广专项行动,2020年起每年遴选不少于100项适宜技术在县域内推广,有针对性地培训基层人才掌握相关技术,实现相关病种在县域内规范化诊疗。
人才流动不受编制限制、上岗补退学杂费
县域医共体内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县域医共体统筹使用,人员流动不受一类、二类事业编制性质限制。
继续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项招聘等活动,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本科毕业生实施上岗退补学杂费。
晋升副高需到基层连续工作1年
增加卫生管理、临床研究、卫生信息、临床营养等评审专业,使基层职称评审更符合实际需要。严格落实卫生技术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连续工作1年的政策。
提高待遇、增强荣誉感
县域医共体按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自主确定内部绩效分配办法,自主确定基础性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倾斜;允许对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或急需紧缺人才单列确定绩效工资。
建立基层卫生人才荣誉制度,发挥广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护士和优秀护理集体等评选项目的激励作用,加大对基层医务人员表彰倾斜力度,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20年且对全省基层卫生事业作出贡献的人才,颁发“广东省基层卫生工作纪念章”,增强基层卫生人才职业荣誉感。
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安居工程
对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短缺,基层卫生人才、紧密型帮扶人员以及其他支医人员周转宿舍不足的问题,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国家明确的相关建设要求,通过购买、租赁市场房源、接管或盘活政府存量房源等多种方式提供周转宿舍,使基层卫生人才和支医人员住有所居,安心在基层工作。
推进智能进基层,提效率、减负担
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新兴信息技术与健康医疗的深度融合,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人工智能医生助手等拓展到县级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到2022年,扩大人工智能医生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覆盖范围,开展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全面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水平、工作效率;拓展应用场景,在基层开展智能化的导诊、预诊、辅助诊断、随访、健康管理等服务,大幅提高基层医生服务能力水平和效率。
落实养老保险
《人才方案》指出,加快落实镇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落实好在岗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站工作至退休年龄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的编外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乡村卫生人员统筹管理机制,鼓励乡镇卫生院招聘在村卫生站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继续落实省财政对村卫生站医生的补助。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站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方案》中还提到,省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底牵头组织中期评估。广东省针对医改再一次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其中要求将医护人员薪酬比例上升纳入考核,提升医护人员待遇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