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力整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252名执业药师,主动将《执业药师注册证》注销了。
近日,江苏省药监局官网消息称,针对执业药师“挂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局自3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治行动。5月10日前,各地按照药品零售企业及其注册执业药师自查自纠要点,全部完成自查自纠任务。
截至目前,已有34家药店主动停业整顿,32家药店主动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356名执业药师主动变更注册,252人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另外,行政处罚药店2家,警告7家,移送稽查2家,立案1家。
一旦查出挂证,或受到刑事处罚
在本月13日,江苏省药监局还公布了一批“挂证”和受刑事处罚的执业药师,其中,注册在建湖县松寿堂药店,建湖县顺风大药房有限公司、建湖县观湖大药房有限公司、盐城慈仁堂药房有限公司康正店等4家药店的4名执业药师被曝光。
值得注意的是,梁某某、周某、吴某某三人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曝光,王某某则是因为挂证被曝光。
另外,执业药师挂证、售假等都涉及信用问题。《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规定,自然人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度从低到高划分为3个等级,分别是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
根据4人被行政处罚及曝光原因来看,挂证、售假将直接被评为严重失信。执业药师被评为严重失信后,将受到八大处罚。
1、列为重点监控和监督检查对象;
2、向社会公开失信信息;
3、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
4、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5、暂停或者取消与失信行为相关的职业资格,缓评职称;
6、取消相关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资金扶持;
7、限制参加政府主导的各项招标,限制贷款;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方式。
执业药师挂证,不再低成本
针对执业药师挂证及不在岗等问题,江苏省开始着手建立健全执业药师信用体系,规范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就在最近,江苏省药监局对外发布关于征求《江苏省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意见的函。
该《办法》规定,江苏省药监局负责对全省执业药师信用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各设区市、县(市、区)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负责采集、归集并报送辖区内的执业药师信用信息,省执业药师协会对其业务范围内产生的执业药师信用信息进行收集并报送。
对于执业药师信用信息,主要包括个人基础信息、执业信息和与执业有关的奖惩信息。
▼基础信息是指姓名、自然人身份识别信息、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号、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时的工作单位、通过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年度等信息;
▼执业信息是指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注册时间、注册有效期、注册证号、注销情况等信息;
▼奖惩信息是指执业药师本人与履行职责相关的奖惩情况(含奖惩日期、奖惩单位、奖惩事由、奖惩名称)等信息。
《办法》还强调,省局在收到各地方部门和协会报送的奖惩信息的5个工作日内,将奖惩信息记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并按规定将执业药师奖惩信息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