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布“药店远程审方”政策之后,福建又重启了另一项重大政策:恢复每年度组织一次全省药学(非临床)职称资格考试。
两项政策的发布相隔仅1个月,都指向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
8月19日,福建省发布《关于加强执业药师管理加快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意见提出,自今年起,省局恢复每年度组织一次全省药学(非临床)职称资格考试,考试科目知识点设置与执业药师考试基本保持一致,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药学相关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考试。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的7月19日,福建省刚刚发布《关于鼓励通过信息技术开展执业药师远程审方的意见》,宣布开展药店远程审方试点。
以下为开通省级药师考试的政策全文——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药师协会:
为了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加强对执业药师的管理,加快我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省局结合今年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大执业药师配备的督促检查工作力度
药品经营企业要按照原省食药监局《关于调整新开办零售药店经营条件的通知》(闽食药监市〔2010〕101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鼓励发展药品连锁经营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食药监认〔2013〕154号)等文件要求配备执业药师。省局和各设区市(含)以下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业药师配备的督查检查工作力度,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一经查实,省局将注销其执业药师资格,并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
二、强化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执业药师药事服务能力
福建省药师协会作为全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和培训的专业部门,要按国家药监局和省局要求,认真制订培训计划,优化调整继续教育课程模块结构,进一步完善网络教育资源,切实做好培训工作。要严格按照学分管理要求组织培训,切实安排好必修课和自修课的比例,保证学员达到学分要求。要加强对自修学分的管理,执业药师自行参加的自修活动须经省药师协会认可。执业药师所在单位要全力支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提供有利条件让执业药师参加培训学习、提升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增强执业药师诚信和自律意识
省药师协会要按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要求,充分发挥好政府和执业药师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和方法增强执业药师诚信和自律意识。倡导执业药师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规及政策,坚守执业理念、遵守执业行为、杜绝“挂证”现象,要诚实守信,做好人民健康的守护者;广大执业药师要监督企业经营行为,切实履行好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当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四、加快我省执业药师队伍建设
今年8月14日统计数据显示,我省执业药师注册总数14643人,按全省人口3941万人计算,执业药师人数占比3.72人/万人。距离《“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要求到2020年达到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超过4人的目标还有微小差距。自今年起,省局恢复每年度组织一次全省药学(非临床)职称资格考试,考试科目知识点设置与执业药师考试基本保持一致,鼓励药品经营企业药学相关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考试。通过组织考试,达到逐步提高药学从业人员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的目的,同时也为提高我省执业药师考试通过率奠定坚实基础,最终确保实现全省2020年每万人口执业药师数达到4人以上的目标。